从即日起,那些为一己之利、擅自加高“增肥”建设项目的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北京市开始施行的一项新法规规定,对这样的单位,规划主管部门除依法予以处理外,还要制作违法记录。有“前科”者,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了解到,开始施行的这项新法规题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这项规定可望根本改变北京市规划监督乏力的状况,确保城市规划不走样地实施。 怎样保证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一直是北京市规划管理的一个难题。长期以来,北京市对建设项目的验收一直缺乏规划检查这个环节,一些建设单位在得到规划批准建设后,随意修改设计方案,增加建筑高度、加大建筑面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或不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小区的学校、绿地、道路等配套设施,给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困难。 这项规定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竣工后,须进行规划验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根据项目规划许可证对照检查,未能同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违法记录的建设单位再建的建设工程,将作为规划监督的重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姚莹介绍说,新规定还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张挂规划许可证件的副本,公示规划许可证件正本及其附件、附图的内容,这将极大地推动对城市规划的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为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056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