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排放有标准午间夜间有禁忌 今天上午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实施的“安静工程”今天起全面启动。这是本市继“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之后,实施的又一项环保民心工程。至此,本市在全国独创的改善大气、水、空气环境污染,维护人类健康的三大环保工程已全部展开。 据了解,“安静工程”是用三年左右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取缔繁华区内的露天机动车修理点,取缔露天黑白铁、铝合金制品加工点,集贸市场和商业网点不得高声叫卖,噪声排放要达到标准;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0?00至次日早8?00)在已竣工并且交付使用的住宅内进行室内装修,在其它时间作业,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控制:将在用机动车噪声排放测试纳入机动车年检,进入市区的铁路机车禁止鸣笛,交管部门限定道路车辆流量,严格实行禁鸣,合理实行禁行、单行、环行。建筑施工噪声控制: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建筑施工开工前15天必须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获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施工中禁止人工打桩、搅拌混凝土,使用的施工设备等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确需夜间施工,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签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按要求施工,加强对学校周围的环境监控,清除一切噪声点源。此外,繁华区内将不再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企业,力争2004年三类功能区噪声源全部达到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