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要求全面推行“阳光规划”
摘要: 为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民主、规范、廉洁,山东省建设厅2002年4月20日制定实施了《关于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要求全省城市规划行业对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实行“六公示一监督”,推动城 ...
为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民主、规范、廉洁,山东省建设厅2002年4月20日制定实施了《关于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要求全省城市规划行业对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实行“六公示一监督”,推动城市规划由封闭操作向阳光政务转变,由被动规划向主动规划转变,由关口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由自由裁量向依法行政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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