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2002年6月25日介绍,广东省将以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据介绍,“十五”(2001--2005)期间,广东省仅高速公路续建和新建项目就达45个,涉及总里程2500多公里,共需筹措建设资金1200亿元,压力很大。 为此,广东省将打破垄断和所有制歧视,扫除体制性障碍,对民间投资放宽准入限制,任何符合资质和其他相应条件的民营企业都可以进入交通建设市场。同时通过转让现有资产存量、出让资产使用权、集资联营、入股等经营方式,有效吸引民间资本。 广东省交通厅还计划采用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征地拆迁、补助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等,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尊重投资人决策权,对民间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登记备案制,凡可以由市场调节的环节不再纳入政府的管理程序,取消原有审批环节,交由企业自主决策。对必不可少的审批事项,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坚决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类收费。 此外,广东省有关部门还规定,从2002年起,凡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和国家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要对民间投资开放,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能源、交通、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由民间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