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建设厅就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好自查、全面检查工作作了部署。 该省要求:一是对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二是以房地产中介机构为纽带,对房地产中介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清查。三是根据消费者的投诉,由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将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处。要求各地在2002年9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在建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投诉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登记造册,该省有关部门将检查各地自查项目登记造册情况。同时要求各地在2002年9月底前提出纠正开发、建设、经营和物业管理单位及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以及失察、失职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要曝光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布一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在自查的基础上,该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将于2002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各地整顿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情况进行检查。省辖各市要按下查一级的做法,在省检查组检查前对所辖市、县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自查和省、市检查,要加大查处力度。要建立信用机制,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要求开发商披露与消费者相关的所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