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建设项目收费新规 7项收费予以取消
摘要: 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从8月20日起,省内的城市建设项目收费将执行新规定。该规定对包括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费、城市供水设施增容费在内的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农收费予以取消,同时保留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在内的13 ...
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从8月20日起,省内的城市建设项目收费将执行新规定。该规定对包括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费、城市供水设施增容费在内的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农收费予以取消,同时保留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在内的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内的3项建设项目收费。据了解,今后,省内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将按以下规定执行,即:对已实行“三通一平”和未损坏原地表的建设项目、非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不收费。另外,人防部门的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也将按以下规定执行,具体为:对职工已全部进入低保的单位免征;职工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单位减征50%,单位内部有人防工程的可在全额缴纳的人防工程维护费中申请返回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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