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追究规划和建设重大失误责任

2002-9-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54|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与发展工作现场会2002年8月28日至30日在通辽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周维德在讲话中强调,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措施,也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实施城镇规划和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与发展工作现场会2002年8月28日至30日在通辽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周维德在讲话中强调,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措施,也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实施城镇规划和项目建设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周维德强调,城镇规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城市的城区规划要同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以及乡村规划有机结合,对城市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及标志性街道和标志性建筑要做好详细规划和设计,法定实施控制性详规制度,对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开发建设。城镇规划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遵守,确需调整和修改的,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地级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实行事前备案制度,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实施。要实施城镇规划和项目建设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
  周维德强调,当前,各地要以市民普遍关心和制约城镇发展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和供水、供热和住宅建设等热点、难点工程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防火、防洪、人防、抗震等防灾系统,从全局上保障和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
  周维德要求,要确立正确的管理思想,理顺领导体制,深化城镇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尽快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监管由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要把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社区管理和服务领域。坚持依法治市,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整顿执法队伍,改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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