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召开了落实两个《规定》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动员大会,传达9月19日全市处理违法建筑动员大会精神,出台了该局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实施方案。据悉,近期该局将对158宗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今年以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落实两个《规定》、查处违法建筑方面做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基本查清了1999年3月5日以来抢建的违法建筑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制定了两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内部操作规程;印制了15万套共207万份申报处理表格,为接受申报做好准备;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使两个《规定》为广大市民所了解;今年前8个月,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建筑5009宗,拆除面积达16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私房185宗,面积43300平方米,拆除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56宗,面积54200平方米,查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还出台了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该局将建立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责任制,各分局、管理所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要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立案、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强违法建筑动态监察制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上反映;建立地政监察工作例会和定期通报制度,在例会上议决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通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接受处理和办理产权的情况;对未按两个《规定》接受处理的违法当事人,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的规定停办其在该局的相关业务,并把违法建筑的发生及查处情况、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接受处理的情况及时登录到该局信息系统上,实行信息共享;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会同各区政府、公安、工商、税务、供水、供电等部门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对违法建筑不得核准其《房屋租赁合同书》,并加强对非法出租行为的清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