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建筑论坛
建筑圈子
2002-10-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40| 评论: 0|来自: 网络
小区改造调整得听大家的意见 为了让群众充分参与到城市规划中,使规划的审批公开和公正,日前,合肥市规划局出台了《规划审批公示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与群众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四类建设项目要向社会公示。 这四类项目是: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布点规划;在风景区、园林地带及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大型社会公共建筑进行建设和改造的;在旧城改造中,对涉及文物古迹、名人遗址等历史建筑保护的。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当居民小区的改造、在建小区或组团的规划要进行调整时,调整的内容必须在有利害关系的居民区公示。 据悉,近年来有不少地方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如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或者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等。实行规划公示制,有利于遏止和减少这类问题的发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