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将建筑质量与产权证挂钩
摘要: 2002年12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目前由广东省建设厅起草的新的《房屋开发管理条例》,已把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房地产证》的核发联系起来,业主的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条例》明确,发展商若未能 ...
2002年12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目前由广东省建设厅起草的新的《房屋开发管理条例》,已把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房地产证》的核发联系起来,业主的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条例》明确,发展商若未能提交由备案机关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业主在收楼入住和领取《房地产证》的时候,其所购买的物业必是经过政府管理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这种部门之间的合作将能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据悉,该《条理》现已基本完成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意见征询工作,将于2003年初提交省人大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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