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施工现场“阳光工程”
摘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市民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参与、监督意识,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日前颁布有关规定,启动施工现场“阳光工程”。凡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扩建、改造 ...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市民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参与、监督意识,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日前颁布有关规定,启动施工现场“阳光工程”。凡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扩建、改造的建筑物等工程设施,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明显位置悬挂由天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依据审批后规划要求监制的《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至直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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