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是全人类切实而首要的问题,是人们生活的万源之本。目前中国的住房消费群就像一个枣核,高收入是枣核尖的少数,而中低收入人群则是枣核中部的大多数,因此要抓住中间促两头。在枣核的中部,国有企业职工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据统计资料显示,北京市地方企业的职工有300多万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将近120万,他们之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居住在危旧房改造区,收入颇低,根本买不起“天价”的商品房。如何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困难,促进企业稳定,社会安定,是最急迫的大问题。 为了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北京市今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加快解决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住房问题促进企业稳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了八项措施: 1、国有企业职工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按廉租住政策规定执行; 2、支持、鼓励国企自行组织危旧房改造,改善企业职工住房条件,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经危改项目所在区批准,企业可对其现有用地范围内的成片危旧房或单栋(含多栋)危旧房进行改造,享受危旧房改造的政策; 3、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建房或者组织职工参加住房合作社建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4、企业搬迁时,要统筹安排土地补偿资金,提取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本企业职工住房问题; 5、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6、鼓励解困职工换购住房,同意公房使用权出售,职工可以将承租的非成套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再换购住房; 7、提供房源,有关部门将根据国企解困的需求,筹集符合需要的专项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合作建房,供住房困难职工购买; 8、优先提供购房贷款支持,困难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以及担保上享受优先权。 该《意见》旨在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国企职工住房问题。它有利于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做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同时也为房地产商拓展了业务范围,增加投资新项目,推动廉租住房政策的实施,成为房地产企业新的开发点,是推动房地产三级市场发展的新动力。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实施的廉租住房政策,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北京市深化房改、促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进程、加快北京市住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租房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意见》中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房或者组织职工参加住房合作社建房。国有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改造危旧房,建设本企业的危改项目,而不再需要通过土地运作。若企业自身不具备危房改造的能力,可聘请有资质的建筑师设计规划。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可以和国有企业合作,利用企业自有的土地资源,加上政府部门给予的优惠政策,对其现有用地范围内的成片危旧房屋或危旧楼房进行改造。房地产商还可以和住宅合作社合作,由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这比房地产商单独开发经济适用房要省事便捷很多,从表面来看,虽然该种工程的盈利率不会像开发商品房那么高,但它相应的风险却很小,不需要考虑卖房,每套住房早有得主。这无疑给房地产业带来了新的商机,在竞争如此强烈的当今房地产业,不失为一个潜力极大的投资渠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同意出售公房使用权,职工可以将承租的非成套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再换购住房。这项规定是一个突破,以前,公有住房使用权不允许出售使许多国企职工买房换房成为一大难关。这类房子既可以是直管公房,也可以是单位自管公房此外,职工还可以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承租的公有住宅楼房、平房、简易楼和筒子楼(含合居房),然后将现有的住房推向房地产三级市场出售,再换购住房。为既无钱又无房的国有企业职工圆了住房梦,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三级市场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