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实行工程“双合同”制度
摘要: 为确保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浙江省慈溪市建设局对本系统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全部实行“双合同”制度,即工程项目法人(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签订工程 ...
为确保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浙江省慈溪市建设局对本系统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全部实行“双合同”制度,即工程项目法人(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从2001年3月实行该项制度以来,至今已有230项工程签订“双合同”,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活动的高效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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