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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撼动不了拖欠的政府?——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政府拖欠胡石峰工程款案调查

2004-4-6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80|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记者 梁惠成 初访胡石峰 接罢胡石峰投诉信,记者动身南下,3月26日在广州某地与他相见。他一脸苦相地说,当初他借债与人合伙承包了所在的建筑公司,对外承接工程,之所以选择思劳镇的工程,是因为相信政府工 ...

记者 梁惠成
初访胡石峰
接罢胡石峰投诉信,记者动身南下,3月26日在广州某地与他相见。他一脸苦相地说,当初他借债与人合伙承包了所在的建筑公司,对外承接工程,之所以选择思劳镇的工程,是因为相信政府工程会比较保险,没想到失足成恨。为了还债,他已将家中值钱的财产变卖一空,每月仅靠几百元生活费过活。为了逃避债主追讨,他更是成天东躲西藏。为保密,他甚至不愿向记者透露其居所。他告诉记者,已向建设部、最高法院、广东省、云浮市等领导分别递交了投诉信。
  法院的判决
  为了核实胡石峰所诉,记者查阅了已生效的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云中经初字第30号副本。文件显示,1993年6月16日,思劳镇政府(甲方)与广东省公路工程第一大队第六中队(乙方)签订“思劳镇新圩镇镇土工程和新建境内公路工程”承包合同。同月23日,乙方将该合同转由惠州市山海实业开发公司(邱国强、胡石峰)履行,并经甲方同意。之后,山海公司(邱国强、胡石峰)依该承包合同完成了上述工程,并经验收合格。1994年11月24日,山海公司与甲方对上述工程进行了结算,并签订了付款协议,明确该公路路基工程总造价为3881127.40元。除甲方已付的工程进度款785667.90元(含工程测量、设计费5万元)及承建方应向甲方缴交的工程管理费38811元,加上利息68100元,甲方实欠承建方3124748.50元。结算后,甲方仅支付了54000元工程款给承建方,便再无音讯。
  为此,法院判决思劳镇政府应向胡石峰个人支付工程款、带资部分利息、逾期违约金共计2499974.67元。
  对此,思劳镇政府并没上诉,但就是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在该政府面前,似乎成了一纸空文。于是,胡石峰又于1999年1月3日提请强制执行。虽经法院多次催促,但5年间,思劳镇政府仅支付了4万元工程款。
在采访中,记者又查阅到另一份资料——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1999)云中法执字第27—1号副本。文件显示,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法院于1999年9月3日曾对被执行人的办公楼进行了搜查,除扣押现金7200元(用于支付被执行人应付受理费、申请执行费),查封办公设备复印机1台、空调2台外,其他财产已因其他案件被查封。由于当时胡石峰无法向法院举证思劳镇政府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案件虽宣判,却陷入执行难的窘境。
  探访思劳镇政府
  思劳镇政府真的无力偿还工程款吗?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吗?3月29日,记者带着重重疑问来到地处山区的思劳镇。这里以低山丘陵为主,与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相比,确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在当地普遍陈旧、简陋的厂房建筑中,崭新气派的镇政府办公大楼显得鹤立鸡群。
是日,镇政府主要领导都下乡现场办公。门卫称,连值班的领导也不在,采访只能作罢。突然,走廊墙上的公告栏引起记者关注,其中一个是有关冲坑至云初公路建设捐资的光荣榜,上面写着:“省、市、区扶持130万元,思劳镇政府91万元……其他个人捐赠。”旁边一则公告显示:“思劳镇冲坑至云初镇级公路全长约10公里……于2003年8月15日正式动工铺设硬底化水泥路面,于2004年3月12日全线竣工……总投资320万元。该公路建设得到了省、市、区、镇和香港同胞黄来先生等外出乡亲、社会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总计筹集建路资金240万元(目前缺口资金80万元),群众义务投工投劳5500多人次。”
  当地政府无钱偿还旧的工程拖欠款,却有钱投资建设新的公路?且这已开通的新公路,又有80万元资金缺口。
  通过互联网,记者登陆了思劳镇政府网站。网页上,大幅招商广告赫然在目:“近两年来,思劳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发展全镇的经济,加强投资环境的‘软件、硬件’建设,目前,总投资达1100多万元的镇府综合大楼、七幢村委会办公大楼、农技大楼、双羌路口改造工程等八项形象工程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双羌至大湾长15.6公里的镇级公路现正紧张施工。使思劳新圩镇和新行政中心初具规模,正逐步成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带动了全镇的经济发展。”
  如此大的建设手笔,与其资金上的捉襟见肘形成了强烈反差。
  有关部门的反应
  为进一步了解该案情的进展,记者来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周(音)姓女法官说,此案已移交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称是为了提高判决执行率。
  嗣后,记者来到云浮市建设局,办公室职员李沛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虽然该案以现在的标准有“五无”工程之嫌,但法院已作出判决,就要按工程拖欠款办理。此前已接到投诉材料,局领导非常重视,并采取三项措施,第一,将材料移交市信访办办理;第二,责成下属区的建设部门负责调查;第三,综合材料直接向市政府汇报。但他也坦承,云浮市是广东省“最年轻的”地级市,案件发生时,建设局还未建立,许多问题还要与公路局协调。同类投诉还有16起之多,处理上有一定的难度,但无论如何,他们会全力以赴。他透露,市政府已下达文件,排定清欠时刻表,要求今、明、后三年分别完成30%、40%、30%。
  下午2点,记者来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由于刚搬迁新址,办公设施还在整理之中。接待的综合科易法官告诉记者,云浮移交执行的案子共有47起之多,将分三批立案,第一批在4月份。由于相关的办案人员外出,因此具体的情况不是很清楚。记者道别时,易法官表示,一有结果一定书面告知记者,欢迎媒体监督和当事人提供线索。在记者返回广州的途中,胡石峰突然来电告诉记者,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刚电话通知他,此案已立案,由麦志雄法官承办。
拖欠了十年之久、法院判决已生效却中止执行的工程款终于迎来了第二次立案执行,这使胡石峰重燃希望。在采访的几天中,他的脸上由迷茫到愤怒,继而转为兴奋,甚至有点欣喜若狂,记者清楚地感受到他情绪的变化。
也许在全国众多的工程拖欠款案件中,胡石峰被拖欠的仅是极其微少的部分。但记者在几天的采访过程中,欣喜地感受到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此案态度的认真和坚决。也许,这个小地方的小案件,正预示着我国解决工程拖欠款今年确实开始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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