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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承包商拖欠工资将不许包工程

2004-6-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8|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日前,深圳市建设局在网上公布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草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完善此《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根据此《办法》的要求,凡是在近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贿、串 ...

日前,深圳市建设局在网上公布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草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完善此《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根据此《办法》的要求,凡是在近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的行为或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不能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即不能在深圳市承包政府财政性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
根据4月19日深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将实行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凡是未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不能进行招标或承包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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