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进鲁建筑企业 行为,山东省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全省实施统一进鲁施工注册备案制度。 截止到今年11月底,在山东省备案的省外企业达到320家。大量省外企业进 鲁施工,增强了山东省工程建设的施工力量,但由于良莠不齐。据大众日报报 道,山东省在继续欢迎高水平的中央和外省建筑企业到该省承揽工程的同时, 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全省实施统一的进鲁施工注册备案制度。所有省外进鲁 施工企业,一律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当地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到省建管局注册备案,取得进鲁施 工备案证后,再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投标或施工手续。省外企业在 鲁施工要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络电话,并报当地建筑业主管 部门。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都要成立健全的项目管理班子。在注册施工管理 人员时,必须出具项目管理班子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要逐步建立省 外企业的信用档案,利用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管理。对外省进鲁施工企业,继续 实行年检制度。每年1~3月份为年检期。 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要立即部署对属地内的劳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清理。在所有建筑工地上,除中央驻鲁企业和外省进鲁企业自带的骨干施工队 伍外,凡是一般性技术工种的劳务企业以及劳务人员,原则上施工到2005年1月 底。个别在建工程涉及劳务衔接有困难的,可以批准干到工程竣工。今后凡外 省成建制的劳务企业进入山东省承包工程,须经省建管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