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通[2007]64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81号)及甘肃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省级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对报考信息、核发准考证、转发合格文件、办理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定、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公布等工作。 二、考场设置、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2、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7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照《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doc)文件规定的相关科目专业类别执行。 三、报考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严格按照甘肃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doc)文件精神执行。 上述文件可在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下载。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6月29日前个人申请向单位报名,同时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7月6日前单位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出具反映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7月9日至7月13日主管部门汇总后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附件1);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兰内单位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兰外单位报名时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涂); 3、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职称原件或参加工作时间有效证明(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 4、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1份; 5、本人近期免冠黑白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各贴1张); 6、2007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一份(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字迹端正、准确,填写表格可在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下载。 五、考试收费标准 1、报名费(交省建设厅):每人每科15元; 2、考务费(交省人事厅) 工本费:每人5元; 考务费:第1、2科每科65元,第3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85元。 六、其他事项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个人档案管理号是唯一的,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管理号,以备下年度报名。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各单位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出具的有关证明一律以原件为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今后每年考试通知只发主管部门,各单位所需信息及资料,可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在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下载。 5、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6、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0931-8470716 联系人: 吴宝龙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筑龙网聘请业内名师授课,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下载收听,无需上网、不限时间、不限次数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现在报名,享受超值优惠:300元学全科。马上报名,立刻开始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