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08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3月21日开始报名
摘要: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8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 ...
根据国家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8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和铁岭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3 月21日-4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4)在2007年度报考“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专业的考生,本人档案信息中的报考专业已按国家要求进行了调整,仍按往年考生对待。对2007年以前报考上述专业,但在2007年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首次报考人员对待。 2、照片审核 (1)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应在本考区往年考生(不包括因专业调整按首次报考人员对待的人员)上传照片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照片的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在资格审查后与网上确认同步进行。对照片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3、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在“温馨提示”栏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首次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8日。 (3)往年考生(不包括因专业调整按首次报考人员对待的人员)参加2008年度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考试,应携带从网上下载的带有个人照片的报名表,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确认 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和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6、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5月30-6月1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7]13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6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报考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八、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二)各市于2008年4月18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在本地设置考场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4月28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3)和考点确定单(用于考场信息发布,见附件4)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传真电话:024-86892098。上报的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 (二)各市应于2008年6月18-20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6月23-24日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一、其他 我省2008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 考务咨询电话:024-86899711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4-86893919 缴费咨询电话:024-8662159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表 3、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4、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点确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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