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审批违法建筑 规划局副局长被停职
简介: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15日向新闻媒体通报:东三环虹桥立交附近占用公共绿地的违法建筑已被依法强制拆除。市规划局副局长牟辉、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三大队副大队长邵云、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薛智菽等3名责任人,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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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去年12月,昆明福泽盛达公司在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在东三环路虹桥立交附近占用“公共绿地”开工建盖职业技术培训综合楼。今年2月4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依法对此进行查处,按照法律程序,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三大队3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该单位置若罔闻,仍继续施工。直到2月23日,才制止住该公司的违法施工行为,此时该楼已建到第三层。在停止施工后,该公司以招商引资项目为由,找到薛智菽,请求允许继续建盖综合楼。薛智菽在明知已经对该公司的违法建设做出了停工通知的情况下,还应该公司的要求以办事处的名义写报告请求区政府出面协调继续施工。区政府明确答复,属违法建设,不予支持。之后,该公司又找到者家慧,者家慧没有对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就同意该公司继续建设综合楼。3月26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将《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呈报市规划局副局长牟辉审批,但拖到5月22日都没有批下来。 昆明市规划局于5月28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于2008年6月13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由于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督办下,7月1日,盘龙区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并处10%的经济罚款,计14万元。 通报说,经昆明市纪委监察局调查核实,对相关行政责任人作出了以下问责处理:昆明市规划局分管执法监督的副局长牟辉没有及时审批拆除违法建筑,负有领导责任;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三大队副大队长邵云对没有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和发现后制止不力,负有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力的责任;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薛智菽在明知已在查办该违法建设的情况下,还以办事处的名义请求盘龙区政府与市规划局协调允许其继续施工,负有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置若罔闻,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的责任。因此,对以上三人给予停职检查的问责处理。 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者家慧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在该公司要求允许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材料上签批意见还加盖公章,负有处置不当的责任,给予做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