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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重建 一封举报信牵出甘肃最大住宅问题工程

2008-9-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8|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2008年7月中旬,正在建设中的定西市“宏通苑”住宅小区24#楼,在封顶不久后又被施工方拆掉了……在市民眼中,“宏通苑”是由市政府筹建,迄今为止定西市面积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刚刚建成的七层大楼为何要进行拆除 ...

住宅一角

“宏通苑”施工现场

24#楼4层以上部分将被全部拆除重

24#楼尚未完全竣工,因质量不合

2008年7月中旬,正在建设中的定西市“宏通苑”住宅小区24#楼,在封顶不久后又被施工方拆掉了……在市民眼中,“宏通苑”是由市政府筹建,迄今为止定西市面积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刚刚建成的七层大楼为何要进行拆除?“宏通苑”住宅小区内30多栋已建成楼房与24#楼是否有相同的问题和命运?作为工程建设方的城市投资公司不向民众解释真相的原因到底何在?
2008年8月初,定西市民反映:市内由当地政府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因质量问题被迫拆除重建,但拆除仅限于24#楼,包括大量商品房在内的约30栋楼房却仍在等待市民购买。市民们还称,小区内的大多数楼房都存在这个问题,但考虑到重建成本问题,政府没有拆除。刚刚封顶的楼房出现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住进的房子哪有安全感呀……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于14日下午来到定西市西郊的“宏通苑”住宅小区。
记者从小区大门口的现场公示牌上看到,该小区24#、27#楼由甘肃振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建设单位为定西市城市投资国有资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定西方正监理公司。
周边居民及商贩向记者反映,这栋楼拆除的原因是使用了劣质水泥,导致楼房裂缝、倾斜,被定西市建委查出后被迫拆除重建。
在建筑工人的带领下,记者爬上24#楼五楼。正在进行拆除工程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是从第七层开始拆除的,拆到四层就不用再拆了,重建工程将从第五层开始。工人们向记者证实,拆除的原因是建筑中使用了假冒名牌的劣质水泥。
那么,小区内其他楼房的建筑质量是否也存在同样的安全隐患?对于记者的提问,工人们笑着作答:都差不多吧!
到底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定西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定西市“宏通苑”住宅小区工程由定西市建发[2006]261号文批准建设,“宏通苑”住宅小区为定西市经济适用房。但建委办公室副主任贾小宁(音)告诉记者,“定西的经济适用房全部由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建委并不了解”,因此让记者与其负责人邵志刚联系。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定西市建委副主任邵志刚。由于在“外地检查工作”,这位同时担任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定西市城市投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建委副主任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疑问,而是联系其下属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定西市城市投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玉义接受记者采访。
同样是对“宏通苑”小区有着绝对监督检查以及管理权的定西市质量技术管理总站黄站长也因为在“外地检查工作,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宏通苑小区只有四五栋楼房是经济适用房,其余20多栋都是商品房。”翟玉义告诉记者,“出现质量问题被拆除进行重建的楼房不是经济适用房,规划中是商品房。”
采访中,不少当地居民也认为“‘宏通苑’就是政府专门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政府开始就这么宣传的”。
“‘宏通苑’小区都是经济适用房。”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却这么说。
随后,记者在通过谷歌搜索引擎在定西市政府网站搜索到这样一个结果:定西市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着力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一段中明确表述——“全力抓好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定西大酒店、凤安路、凤凰苑住宅小区、“宏通苑”经济适用房工程计划进度”。
不知是定西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疏忽,还是这位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定西市城市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的疏忽,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里出现了纰漏。
出现如此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定西市相关部门对甘肃振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如何处置的?
翟玉义告诉记者,24#楼的拆除重建“已经是一种惩罚性决定”,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部门对该建筑商作任何处罚”。
那么,对于担负小区质量监督职责的监理单位——定西方正监理公司,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置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没有得到任何答案和解释。因为定西城投“不知道监理单位在哪里办公”,定西建委“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定西市“宏通苑”小区24#楼的工程质量问题是工人们揭发举报的,“宏通苑”小区也是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一线农民工们一砖一瓦建设的,对于工程质量他们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
但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定西市城市投资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玉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投资公司已经对“宏通苑”小区所有楼房都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24#楼除外),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检测结果。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在今年7月底,甘肃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厅、兰州电监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2008年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建材市场和建筑工地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及假冒伪劣产品,实行追缴、召回和媒体曝光。
诚如一些准备购买“宏通苑”小区房屋的定西市民所言:但愿其他楼房没有质量问题。
为求证“宏通苑”住宅小区24#楼的质量问题发生始末,记者于8月15日来到定西市建委。办公室主任与一名副主任表示“建委就此事没有向任何单位发过文件”,所以“并不知情”。
经过多方联系,定西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定西市城市投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玉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翟玉义介绍:今年6月底,一名“有良知的工人”向定西市建委投送了匿名举报信。举报信称,甘肃振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不顾群众利益,使用劣质水泥导致楼房出现严重安全问题。
随后,“建委将举报信批转至城投公司,城投公司与定西市建筑质量监督站联合对群众举报的“宏通苑”住宅小区24#楼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确定24#楼第5层部分楼板梁不符合国家标准”。
此后,城投公司邀请24#楼的设计单位——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专家,赴定西市研究24#楼的处置。经讨论,最终决定拆除该楼不合格部分之后,在合格的楼层上进行重建,这就是说,已经封顶的七层大楼4层以上部分必须全部拆除。
正在建设的楼房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到底出在哪里?
翟玉义分析说:由于水泥紧缺,企业负责人贪图便宜,在材料进场前忽视了质量,把关不严,导致24#楼出现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这样严重的建筑问题在定西市尚属首次。
而甘肃振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一名朱姓现场负责人则对该事件的处理表示出很大的“委屈”。
据他讲:由于今年水泥紧俏,今夏有一雨天,有人找到施工现场来推销兰州市一家名牌水泥厂的水泥,工地违反“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无视“有验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没有经过质量验收便予以收购并将其用到24#楼的工程建设中。
但“至于送货上门的人是谁,属于哪个单位”,因为“车辆牌照没有进行登记”,这名负责人表示自己“不认识也无从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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