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处理四建筑安全事故 监管不到是主因
湖南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的建筑工程项目,今后都将被禁止以“特区”形式进行封闭管理。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它们都将被依法纳入园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 《通知》还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及时在媒体上公布。 事实上,早在6月份,省建设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授权红网对4~6月份湖南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进行完全曝光。 当时的数据是:上半年共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16起,死亡25人,其中施工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第二季度,以在县级城市发生最多。 建设部门分析,监管不到位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而这一次下发的《通知》,有意识地将各项权限和职能有所上收,比如其中有一条,要求所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建筑工程监管规定的地方性政策,应在2009年12月底前自行纠正。 还有一条规定,各市州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桥梁、隧道、地铁工程、大型拆除工程、新型科技成果实验项目和其他超过一定高度、跨度、深度和面积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大型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应及时报告省建设厅。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出让资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专项治理中,要重点检查项目管理力量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足、人证不符、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私招滥雇或长期脱岗、履职不到位等行为,要责令其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并认定和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此外,在将监督执法情况通报同级监察机关的同时,应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定期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及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省建设厅此次即公布了2008年4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处理情况,详情如下: 2008年的“4•30”长沙市上河国际商业广场项目高支模架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2008年“11•17”湘西永顺信用联社综合楼支模架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2008年“12•27”长沙上海城住宅小区19号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 2008年“12•29”永州零陵区金色年华项目在塔吊维修时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省建设厅对4起事故的施工单位均作出了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理单位作出了停业整顿或提请建设部作出停业整顿处罚。 4起事故共对吊销9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收回12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20名责任人员被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33名责任人员被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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