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工作人员一边拆违建 一边购地搞违建
继本月11日对参与违法买卖集体用地和顶风抢建的坑梓办事处物管办原负责人汪某作出开除处理后,昨天上午,坪山新区组织了约800 人的执法队伍,依法拆除了汪某参与顶风抢建的一处违法建筑。 该违法建筑位于坑梓办事处金沙社区薛屋居民小组池屋老围丹梓大道旁,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高11层,原先已封顶准备投入使用。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此地块系汪某及其合伙人 2008年1月2日从当地居民手中购得。2008年11月7日,双方共同出资开始在上述地块动工兴建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近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违建后,立即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汪某及其合伙人采取冒用他人施工通知书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新区领导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迅速作出开除汪某并拆除其参与抢建的违法建筑的决定。据了解,该工作人员成为坪山新区开展查违工作以来首个被处理的政府工作人员,并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被公安机关刑拘。 据了解,继昨天对金沙社区薛屋的这一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外,坪山新区还将对该业主在沙田社区李中居民小组的1栋2层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昨天,新区党工委书记刘子先在拆违现场召开现场会表示,违法抢建的问题表面上看是违建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坪山新区在今后查违工作中将坚持“四个一律”原则:新增的各类违法抢建一律坚决彻底拆除;对所有违法建筑一律实施“四清两断”;对实施违法抢建的包工头和黑金主一律依法抓捕;对参与违建的干部、党员一律坚决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新区管委会主任杨绪松表示,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新区铁腕查违的坚定决心,今后新区将对新开挖的基础,一律回填土方,违法抢建建筑一律强制拆除。 坪山新区查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新区成立以来,一直把查处违法建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3栋,总面积达11835平方米。坪山新区前不久组织力量对沙田片区的2栋顶风抢建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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