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13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6日─6月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㈠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㈡ 免试两科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㈢ 免试三科、报考一科科目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㈣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科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类别、专业、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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