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水代建制:让包工头远离领导保护干部
广东某著名医院,当年建设办公和医疗大楼时,立项金额总额两亿多元,但到结算时,耗资整整翻了一倍;某单位建设演艺中心,先用政府拨付的资金给职工建起了宿舍,而演艺中心从立项至今历时十年都没有建起来…… 长期以来,国内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管理体制就是使用单位“自建、自管、自用”,由于投资主体的责任不清而产生的结果就是“项目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剩下的亏空逼着政府去填,因为这是“单位行为”,所以政府即使要追究责任,也不知该将这板子打在谁身上。这种“三自”产生的另一个后果就是腐败的滋生,常有“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憾事。 2006年以来,广东试水代建制,并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专业的管理机构———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将过去“投、建、管、用”一体化模式逐渐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模式转化。有效隔离了代建管理机构和使用单位的公务人员与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直接利益关联。 据悉,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8个市已开展和实施了代建制或相关试点工作,有14个市成立了代建管理机构。代建制的广东模式逐渐成形。 曾经乱象 立项“可行性报告”变“可批性报告” 按照有关政策,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由政府负责投资。这包括,党群以及政府、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的办公用房;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水利设施项目等。 对于这些项目,“业界”有一个人所皆知的“办事流程”:要么“以大报小”,实际需要1亿元的投资项目,可能只提出估算投资8000多万元的需求,留下的缺口等立项批准后,在项目竣工结算时再向政府申请调整投资安排;要么“以小报大”,实际需要8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为提高建设标准,立项的估算投资提出要安排1亿元,头戴三尺帽,留着审批时防着砍一刀,反正是政府安排的钱,花着不心疼。 “这样一来,所谓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就变成了‘可批性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段海金说。 他告诉记者,规划中的1万平方米,最后可能被建设单位搞到2万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有级别标准的,但一些单位为了服务好自己的领导,拿着政府的拨款为领导们建“超标准”办公室,这样一来,原本8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一下子就搞到2000—3000元/平方米,从而造成超投资。 据悉,广东某著名医院,当年建设办公医疗大楼时,立项金额总额两亿多,但到结算时,耗资整整翻了一倍。某单位建设演艺中心,先用政府拨付的资金给职工建起了宿舍,而项目从立项至今耗时十年都没有建好。即使如此,该项目都已经超出原批准的概算。最近省发展改革委对某图书馆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发现该项目投资金额已经超出批准的概算约6000万元,工程款已难以为继。 之所以发生这些情况,原因在于建设单位的一个观念:“政府批的钱就要花,钱不够政府肯定会填窟窿”。 之所以产生这种观念,根源还在那“三自”,它带来的最主要的后果是责任风险、责任主体的缺失。因为,工程建设是“单位的行为”,问责不了个人。楼建起来之后,该单位往往是欠了施工方一屁股债。这时候,政府就面临着两难。给钱,在未分清责任的情况下不心甘,因为这项目严重超标而问责又找不到人;不给钱,又会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实施代建制以前常会遇到,也是长期困扰政府非经营性投资的一个难题。 公务员老师医生搞建设易被忽悠 国内的一些事业单位立项建房,除了决策过程不严谨的问题,另一个问题也很严重,那就是“外行搞建设”。 学校要建楼,就抽一个校长和几个老师组成基建班子;医院要建病房,就抽调一个副院长去负责,然后再抽几个医生;党政机关建办公楼,就找一个领导,再从办公室抽几个干部。这些被临时拉来搞建设的人是公务员、教师、医生,他们不懂建设,更不知道这行里的“猫腻”。 记者在以往的调查中了解到,广东某大学,在为校内学生建设广播设施的过程中,请了一家广告公司前来设计,结果,原本只需要4个信号收发器的系统硬是被广告公司设计了80多个收发器,被“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师们不具备相关知识。 领导硬要他们去搞建设,由于缺乏专业的基本建设知识,这些人就会容易处于听凭施工单位指示的境地。面对施工单位“报大数”的惯例,这些人根本不懂。这些“外行搞建设”也常常带来“三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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