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1〕6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 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 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时,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报名时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4月15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和考区。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4月6日至4月15日(周六、周天不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具体确认地点为: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中山北街1号),联系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南路248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177号国资大厦6楼),联系电话:0953—2018071、2018072。 (4)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20。 (5)固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三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2662805。 3.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4月6日至4月2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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