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贵港市住建委已就“最牛楼加加”成立调查处理小组,并已在14日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加高部分。
贵港市住建委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韦家然说,在稿件播发当天,贵港市住建委立即召集相关科室举行了专门会议,并成立调查处理工作组,工作组由贵港市住建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14日,调查处理工作组对“上上旅社”的建筑进行调查核实,查找了相关档案和记录,并在14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加高部分。
记者看到《贵港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上这样写道:你(当事人)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贵港市和平路237号进行建设(注:加高部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时起七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
韦家然表示,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内同意自行拆除,住建委将进行现场指导,并在周边设置安全防范措施帮助其拆除。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将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之后,按照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调查】“楼加加”耸立三年无人管
记者11日在“楼加加”现场了解到,原有的这栋建筑已建成多年,而加盖部分是三年前建成的,市民怀疑加盖部分是违法建筑,却一直没有执法部门过问。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建筑在贵港市闹市区,建筑的对面便是贵港汽车站,而离建筑不到100米处就是贵港火车站,建筑所处的位置在当地属于人流密集区。
这栋建筑附近药店的苏姓经营者告诉记者,这栋楼三年前进行了加盖,他怀疑是违法建筑,但一直没有人到这里来进行查处。他认为城市建设部门应该管一管这种现象,不然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危险。
一位姓李的市民认为,在火车站附近有这样的建筑影响了城市形象,他认为加盖部分太高,存在一定的危险。
记者电话联系到“上上旅社”老板杨某,他说这栋楼是10多年前他从一家企业买过来的,而加盖部分是三年前建设的,当时准备做电梯间和机房,建设的时候多加了两层,加上电梯机房共三层。
杨某坦陈自己在加盖时没有办手续,并不知道要办手续,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也一直没有部门过问。
【政府回应】贵港住建委:未查处因未接到群众举报
不少网民反映,这样一栋耸立在贵港闹市区的“标志性建筑”,为何三年之间监管部门都“熟视无睹”,实在让人费解。
记者来到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针对网民提出的质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科科长梁子飞表示:“既然大家都关心这个问题,认为我们批准或者是没批准,怀疑他自行加高,那市民有举报义务,是不是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市民来监督和举报。”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王柏枝告诉记者,建设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建筑加高,因为建筑在设计基础时已考虑了荷载,建筑加高产生的荷载会让建筑发生危险。
贵港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文佳说,这栋楼原本审批是七层,加盖部分没有审批手续,属于违章违法建筑。“但是,由于前几年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北新区,加上这期间又没有群众和单位举报,所以这建筑一直没有查处”。
【专家观点】被动监管心态要不得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党校副教授张辉指出,“最牛楼加加”之所以如此长时间无人过问、无人查处,一方面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或是当事人虽然知晓相关行为违法,但考虑到执法环境不严,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更重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在监管的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张辉说,在这件事情上,监管部门对自身职权的理解产生错位,没有认识到主动监管是自身职责所在,而群众举报只是辅助手段,是次要方面。
张辉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树立主动监管的意识,克服被动监管的心态。同时,在加强法律普及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起社会监督网络,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监管盲区。
截至记者发稿时,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已表示要立即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