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摘要: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158号),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58号),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根据建设部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 企业及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地铁隧道等技术难度大、风险大的重要工程应重点定期排查。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将工程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工程项目重大隐患举报,应立即组织核实,属实的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向承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下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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