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建小区须配套无障碍设施
摘要: 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明年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在新建、改建建筑物时,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 ...
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明年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在新建、改建建筑物时,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这意味着无障碍设施将进入所有新建小区。 《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居家环境的无障碍改造。 那么以前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小区该怎么办?省残联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了建筑物无障碍设施的配套,也就是说,小区要针对残疾人分布情况,建设无障碍设施,充分保障其生活。若小区当初未规划,将考虑对其进一步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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