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0~2011年度精品工程和优质工程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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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规定,优良单位工程分为“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和一般优质工程,我市将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命名为精品工程。 沈阳市精品工程和优质工程采取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用户参与评价的方式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组织专家于2011年9~11月份在申报工程已交付使用一个采暖期和一个雨季后进行了复查,征求物业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并随机回访部分用户,综合检查情况和各方意见,评定下列工程为沈阳市2010~2011年度精品工程和优质工程。 评定的精品工程共 16 项、优质工程94项,合计110项,占2010年全市竣工项数的4.6%。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示,欢迎用户和广大市民关注工程质量,若发现所公示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请在2012年1月30日前(22~28日除外)举报,我协会电话为22875190,地址为:和平区北八马路55号,邮编:110002。请举报人留下联系方法,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