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要求要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在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的同时,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去年3月,安徽省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各地每年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2%-5%的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要求各地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市、县,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对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额度为500亿元。 各地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企业等各类资金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城投公司、建投公司等为主体,搭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 为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省政府在省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了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去年单列下达了1.2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同时要求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纳入土地供应计划。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审批纳入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集中审查、特事特办。 此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免征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免收项目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制订施行《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从规划选址、建筑设计、设施配套、室内装修和小区环境等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了严格规定。 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主体信息公示牌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强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作为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既要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居住,也要考虑保障对象的生产就业,尽可能将项目安排在产业集中和公共交通便捷的区域,并同步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 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设计水平。各地建立健全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深入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积极推行分户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