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建设公租房1.2万套
摘要: 昨日,吉林省住建厅下发了《2012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我省继续大规模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改造12万户、850万平方米,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今年全 ...
昨日,吉林省住建厅下发了《2012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我省继续大规模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改造12万户、850万平方米,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今年全吉林省将建设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公共租赁住房要求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60%以上(以开始地基与基础施工为准),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小户型为主,套均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特殊需要可适当建设部分8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但房源比例不得超过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15%。职工公寓(宿舍)严格执行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吉林省住建厅将发放30万户(新增2.15万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在1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以实际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卡(折)中为准。此外,省住建厅还提出,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不得实行按份共有产权。所购房源主要用于解决低保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吉林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实行保障性住房年审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实施保障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查。年审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最迟完成时间不得超过9月末。此外,各地要及时将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家庭退出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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