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复习资料知识点梳理——质量控制实务3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3.注重综合治理; 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项目经理对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②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③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④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⑤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报企业管理层; ⑥项目经理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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