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建设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违反刑法的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的种类 1)重大责任事故罪;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5)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6)贪污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10)强迫职工劳动罪; 11)挪用公款罪; 1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3)玩忽职守罪; 14)滥用职权罪; 15)询私舞弊罪等。 (3)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有两种: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2)有些刑事责任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而免除刑事处罚。对免除刑事处罚的罪犯,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使其承担其他种类法律责任,如对贪污犯可以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等。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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