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法庭辩论
摘要: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 ...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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