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投标影响公平竞争的法律责任
摘要: (1)给予警告。 (2)没收收受的财物。 (3)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 ...
(1)给予警告。 (2)没收收受的财物。 (3)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参加评标活动。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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