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为建坟地毁坏林地10余亩
风景区林地被毁要建墓地 在吕梁山风景区九顶葵花山,现场10亩范围内,已经看不到一棵树木。据事发地山林的绿化承包人介绍,大概10天前,有护林员打来电话,说有人将栽种的林木毁坏了,大概有10亩山林,800多棵树。其中包括女贞、山杏等树种。“施工人员说村里面要在这里建设墓地。 白塔村村委会村支部书记称,根据镇里面的安排,要将吕梁山风景区内一些零散的坟墓集中起来,大概有300多座坟墓,这些坟墓都要集中迁到九顶葵花山事发地。“只移走了26棵树,现在林业部门出面,不让在那里建坟墓,事情已经停了下来。” 据伊庄镇政府的一份书面材料称,镇里面要求相关村将重点区域内的坟墓迁移到不占用耕地和林地的未利用地或废弃的采石宕口。 伊庄镇政府称,“施工前,对事发地查看,发现树木大都死亡,安置点规划建设4.3亩,可安置坟墓近千座。因施工涉及的26棵树木村里已经安排人移栽。打算在此建生态墓地。” 准备立案并移交司法部门 “目前吕梁山风景区林地被毁坏一事还在调查。”铜山区林业局有关人士介绍,经调查,被毁坏的山林属于市山林红线保护区内的山林,根据《徐州市山林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山林红线保护区内禁止开垦、采砂、取土、建坟等行为。 铜山区森林稽查大队介绍,接到举报后,稽查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制止。“毁坏林地的事情是3月10日开始干的。经过调查,被毁林地的面积11.05亩。至于有多少树木被毁?目前正请专业人员根据地类、蓄积量等进行鉴定。同时还需要造林单位提供相关证据。” 案发地属林地。临时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批准权,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人在林业部门办理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被毁林地面积5亩以上的,已经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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