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让文化遗产活下去
福建土楼 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当天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聚焦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珍贵的记忆和历史的馈赠。这得益于我们伟大的中华文明,几千年流传至今,日益丰厚却从未中断。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民族历史文化是唇齿相依的,一砖一瓦,一桥一屋,斑驳中沉淀的是民族的历史文化风韵,它们是我们民族发展史的“实证”,更是中华文明渊源的“活证”。而如今,在新型城镇化这趟高速列车中,这些文化遗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活起来”的问题,还有如何“活下去”的问题。 据调查,在我国长江、黄河流域,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2004年总数为9707个,到2010年锐减至5709个,平均每天消亡1.6个。这些传统村落,是我们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历史的百科全书,是我国乡土建筑艺术的结晶,如今却倒在通向现代文明的道路上。而在城市中,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更为惊人。 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并不是没有法律规范;关于古建筑保护,多少学者和有识之士在与推土机的赛跑中振臂疾呼,但是代表消亡数量的数字依然在无力中增大,为何?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淡漠,或者说是我国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存在一定问题。在很多人的意识中,这些文化遗产是属于国家的,如何保护也完全是国家的事情。我可以抱怨国家没有保护好,但自己却没有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相比较一座破旧的历史建筑,一座新房子更符合人们现实的居住需求。对此,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就曾明确提出“(对建筑)最有效的保护就是让国民知道其价值,以及在中国美术史上的作用和地位”,即我们的国民要有一定的文化自觉性。而只有充分知道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其对我们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性和珍贵性,才能珍惜,才能激发出保护的自觉。这就需要我们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需要我们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广泛开展,需要我们的博物馆、展览馆等机构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另外,就是和“活起来”有关的问题,即如何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商业开发中寻找最好的平衡点。近几十年来,中国的发展是加速度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是纷繁复杂的,特别是人们的心态和价值观,经受着巨大的冲击。在一个略显浮躁的社会风气下,人们往往更加注重眼前利益,而缺少深入和长远的思考。体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一座古建筑的价值,更容易与它的商业价值挂钩。如果它的存在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各地就趋之若鹜,甚至争相效仿,比如乌镇、周庄;如果它的存在没有商业价值,甚至被毁坏能换来商业利益,那么就是另一番景象,比如上个月广东龙川县被私自拆毁的一座有着200年历史的古桥,就是为商业地产开发“让地”。 在商业化的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然不能故步自封,进行机械化的保护。因为文化遗产也是与社会、与人息息相关的,也需要与时俱进,寻找更好的生存之道。但是,这种生存之道,绝不应该一味地体现在金钱上。文化遗产承载着我们的文化、我们的历史、我们的记忆,当商业化的气息淹没与我们血脉相连的这一切,我们追逐它、关注它还有什么意义?如果这些我们民族历史的“实证”“活证”都消失了,变味了,那我们的文明如何延续?所以,过犹不及,文化遗产不应被束之高阁,但更不应被当做商品来品头论足。合理开发和保护,就是要把保留其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完整性放在第一位,尽量少受人为的干扰,让商业开发为保护工作助力。只有这样,文化遗产才有“活下去”的可能,才有“活起来”的美好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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