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今天实施
摘要: 1月6日,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实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每一项内容非常细致,几乎武装到每一片叶子,让西湖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条例》保护的对象,是 ...
1月6日,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实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每一项内容非常细致,几乎武装到每一片叶子,让西湖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条例》保护的对象,是指以承载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载体为重点,包括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西湖自然山水和唐宋以来不断演变成形的“三面云山一面城”的景观空间特征、“两堤三岛”的景观格局、“西湖十景”等题名景观、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史迹、特色植物景观以及遗产的审美特征与精神价值。《条例》里的每一项内容,都有非常详细的解释。比如特色植物景观一项,除了指南宋以来并传衍至今的春桃、夏荷、秋桂、冬梅“四季花卉”观赏主题外,还包括一些特色景观。 确需建设的项目,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进行审核后,方可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其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彩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即使过了严格的审批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需要在施工前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并报风景区管委会备案。风景区管委会还将开展检查。 如果风景区管委会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