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容市貌的老旧景观照明设施将被拆除
记者孙潇报道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城管部门将对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内所有户外景观照明设施和门头、招牌的照明灯具进行大规模集中整治,有安全隐患或影响市民通行、市容市貌的老旧景观照明设施将被拆除。
1997年以来,为美化市容,在政府的组织和广大业主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城区的主要街道和重要景观景点建筑补建了景观照明设施,新建的建筑物同步设计安装了景观照明设施,由于这些设施缺乏正常的维护管养机制,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前段时间,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照明处组织照明控制中心和西铁路明公司对主城区的“三横四纵”、一环、二环和翠湖环路沿街的180栋建筑物户外景观照明设施进行了摸底和调查,发现了很多问题,主要存在不同程度的“有灯不亮”、灯具缺失、“有架无灯”、设施破坏、线缆裸露、霓虹灯带少字缺划、设施占道等问题,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通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为尽快整改以上问题,即日起城管部门将对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内所有户外景观照明设施和门头、招牌的照明灯具进行大规模集中整治,规范、修复、完善现有景观照明设施,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民通行和市容市貌的老旧景观照明设施。 整治行动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为责任主体,同时发动辖区街道办事处的力量,做好宣传和动员,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动员、督促户外景观照明设施业主产权和管理单位自行完成整改或拆除工作;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各区城管局将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市貌且拒不整改的组织强制拆除。 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各区城管局将在1月15日之前,收集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形成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文字介绍,报市城管局照明处汇总。 本报讯 记者孙潇报道 在昨日召开的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景观照明设施整治工作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主任汪天祥听取现状通报后表示,市人大将监督该项整治工作,并在整治结束后进行整改检查。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城管局、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城管局、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 随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白天看绿化、晚上看亮化,景观照明看似是个小问题,却影响着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质量。建议城管部门结合各区实际将整治工作细化,分门别类进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问题出现时就及时修复。 会上播放了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金碧路、翠湖、人民路及青年路等路段沿线拍摄的户外景观照明设施现状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