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省规定确保河岸绿化带完整性
摘要: 针对目前内河沿河绿地被破坏的现状,福州市园林局表示应划定河岸绿地用地绿线,避免现有河岸绿地和绿化预留地被拍卖作为其他建设用地,确保河岸绿化的完整、达标;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河岸绿化的违法违规行 ...
针对目前内河沿河绿地被破坏的现状,福州市园林局表示应划定河岸绿地用地绿线,避免现有河岸绿地和绿化预留地被拍卖作为其他建设用地,确保河岸绿化的完整、达标;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河岸绿化的违法违规行为。
福州市园林局介绍,造成内河沿岸绿地被占用,有各方面的原因,如建设单位有河岸绿化建设时未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规定的宽度建设配套绿化带,形成“先天不足”;内河岸线绿地尚未划定绿线,河岸沿线绿地未确权,在沿河土地拍卖中出现河岸绿地被拍卖的情况,造成绿地被占用;沿河有的部门和个人自觉维护绿化的意识不强,随意侵占河道绿化带;河岸绿地被侵占认定存在一定困难,执法力度不够,造成侵占绿地现象屡禁不止。 市园林局指出,各相关部门应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破坏河岸绿化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河岸绿化建设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规定顺利实施,来确保现有的绿化成果。根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损毁内河护岸、护栏、护河树木草皮等内河设施的,可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