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拥有不可多得的文化景观学者建议林荫大道申请全国“文保”
南京人、北京大学博士、2010年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之一的姚远近日倡议,南京中山大道等历史街道可以考虑整体保护南京林荫大道历史风貌和文化景观。 保护林荫大道,应纳入城市规划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南京的法桐大道凝聚着几代人建设美好城市的努力,应当得到我们后人的充分尊重。”姚远告诉记者,中山大道、北京东路、北京西路、长江路、太平北路、太平南路、中华路、升州路等历史街道的行道树,有的是根据民国时期出台的《首都计划》种植的;有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刘伯承、彭冲同志亲切关怀下栽种的,是典型的二十世纪的文化历史遗产。 几十年来,南京中山大道等林荫大道已经构成南京极具特点的重要城市景观,成为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城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曾点评,这一景观是中国乃是世界各大名城中都非常罕见的“文化景观”。 姚远建议,根据《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京市文广新局可会同规划部门,将拥有大量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林荫大道的中山大道、北京东路、北京西路、长江路、太平北路、太平南路、中华路、升州路纳入法定保护的“历史街巷”.。根据《条例》“保护历史街巷体系,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将林荫大道的保护,纳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大树申请成“文物”,受政府肯定 “文物古迹集中、民国风貌较好的太平北路、北京西路、北京东路甚至有资格去申报文物部评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姚远说,中山大道、北京东路、北京西路、长江路、太平北路、太平南路、中华路、升州路的林荫大道,兼有二十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复合特点的特殊类型文物属性的,可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文化景观类),可定名为“某某路民国林荫大道(文化景观类)”。 “《首都计划》中种植的林荫大道,则可以整体直接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变成‘活着的文物’纳入法定保护范围。”姚远的这一提议,昨天也得到了多位南京专家的肯定。 南京市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十分重视有关整体保护南京林荫大道历史风貌和文化景观的建议,并已转交给分管文物保护的领导。下一步,肯定将更好地保护大树这一南京最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 记者了解到,公民申请认定文化景观类不可移动文物,是《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按照该办法,文物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是否认定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