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
摘要: 昨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得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昨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得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今后昆明市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未达到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已经开工建设的,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也不得销售或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及采用的节能设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