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规划管理细则(试行)获批
摘要: 《广东省水利规划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标志着广东水利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细则》的制订过程中,广东省水利厅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把 ...
《广东省水利规划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标志着广东水利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细则》的制订过程中,广东省水利厅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简化程序,下放权限,服务基层”的原则,明确了水利规划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拟定了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在水利规划方面的责权;强化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强调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管理和宣传水利规划;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水利规划有关工作。 广东水利规划管理“五个一”建设取得的重要突破,为全省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规范水利规划立项、编制、审批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