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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一般规定

2014-1-8 22:0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13| 评论: 0

摘要:   【学员问题】项目监理机构一般规定?   【解答】1、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

  【学员问题】项目监理机构一般规定?

  【解答】1、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项目监理机构联系。

  5、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6、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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