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路桥 查看内容

上海:贷款道路通行费2月1日开始退费

2012-1-3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60| 评论: 0

摘要: 上海市建交委近日发布公告称,从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车主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退费申请回执等材料到征稽所办理贷款道路通行费的退费事宜。 退费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退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 ...

上海市建交委近日发布公告称,从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车主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退费申请回执等材料到征稽所办理贷款道路通行费的退费事宜。

退费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退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上海市自今年元旦起停征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此次的退费范围涵盖已经抵缴2012年度通行费的本市及常驻本市的外省市车辆。

在2011年12月前办理车辆变动需进行变动退费及2011年以前历年未退通行费的车辆。

退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抵缴退费”,车主可自行前往各征稽所(宝山征稽所除外)办理;或可以通过挂号信形式将申请退费所需材料寄至全市任一征稽所。车主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通行费缴讫凭证上的“缴费单位”栏同名。

另一种是 “车辆变动退费”,必须车主自行前往各征稽所 (宝山征稽所除外)办理。

除个人车主外,符合退费条件的单位车主,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和银行账号章、填写银行账户等完整信息的退费申请回执。自行前往征稽所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通过挂号信办理,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市公路处确认,单位车主和个人车主,可就近选择表格中任一家征稽所,办理贷款道路通行费退费。但因人手等方面限制,宝山区征稽所(江杨北路218号,近泰和路)仅接受邮寄方式办理退费。

公告还称,对于尚未缴清2011年及以前通行费的单位及个人应尽快前往全市各征稽所办理补缴手续。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对欠缴、漏缴通行费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追缴。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