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违约与缔约的区别

2010-5-27 14:5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83| 评论: 0

摘要: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1)违约责任要求有约可违;而缔约过失责任是无约可违(当事人之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   (2)违约责任发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订立 ...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1)违约责任要求有约可违;而缔约过失责任是无约可违(当事人之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

  (2)违约责任发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翻译过来:即达成交易过程中)

  (3)从构成要件看,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不要求违约方有过错,不要求守约方有损失;但缔约过失责任却要求当事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有损失。

  (4)从责任承担方式看,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五种;但缔约过失责任却只有赔偿损失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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