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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化工园区与居住区间隔带不少于500米

2013-11-20 09:5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35|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关于环境问题的投诉中,化工园区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昨天,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拟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规定细化到与居住区的间隔带宽度等。本月25日前 ...

  关于环境问题的投诉中,化工园区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昨天,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拟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规定细化到与居住区的间隔带宽度等。本月25日前,公众可向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表达意见。

  意见中明确提出,禁止在人口集中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化工园区;规划环评满五年的园区,应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

  鉴于以往很多关于化工园区的投诉,都与“距离”这个敏感点密切相关。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数字:500米。即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适当设有绿化带;园区建成范围和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化工园区的污水乱排也是让市民“感冒”的问题,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中明确,要全面建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根据园区定位产业的污染物特点,污水处理工艺应具有针对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安全处置水处理污泥。

  同时,意见要求危险废物应就近处置,安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年且需采取焚烧处置的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0000吨/年且需采取填埋处置的园区,应在省辖市范围内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项目管理方面,意见中提出,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不得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而为强化对化工园区各方面的管理,意见要求,在园区内、园区边界、距离园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智能化实时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在可能受园区废水排放影响的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敏感水体,建立水质自动监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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