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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民企应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

2013-3-18 15:3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全国人大代表姜明   快速推动城镇化是大势所趋,但是仅有政府的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民企的积极参与,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企作为经济主体,能够更好地依照市场的需求配置资源,从而 ...


全国人大代表姜明

  “快速推动城镇化是大势所趋,但是仅有政府的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民企的积极参与,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企作为经济主体,能够更好地依照市场的需求配置资源,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对记者说。

  姜明表示,民企参与城镇化建设具有众多优势和好处。首先,民企诞生于市场经济大潮中,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联系,有着顺应市场规律、趋利避害的先天优势。其次,民企参与城镇化建设有利于主导产业的构建。第三,有利于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民企参与城镇化建设,能够快速推动城镇化进程。

  姜明认为,虽然民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优势条件突出,并且有了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民企参与城镇化建设,在规模、体量、数量和比例上都还基本处于边缘的地位。

  主要原因是,引导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政府、企业、农民三方之间关系的有序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引导服务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项目、信息等服务平台较少。农村水、电、路、气,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压力较大。

  基于上述理由,姜明建议国务院相关部委和部门,能够从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积极促进我国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从政策支持、机制支持、资金支持、荣誉支持等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民企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具体建议如下:

  一、政策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对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在此基础上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机制支持。主要体现在设立规范民企参与的主管部门和合理制度方面。

  三、资金支持。城镇化建设一般需要资金体量较大,所以仅仅只依靠民企自身的力量,投资城镇化建设会比较困难,为更好地激发民企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更好地引导民企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建议设立政府专项引导基金,解决民企融资难问题。

  四、荣誉支持。营造民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从不同侧面、不同领域树立和培育民企参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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