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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镇

2013-3-18 15:2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8|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全国政协委员赖明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委员在建筑院校、原建设部供职多年,在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做过系统研究,在他的参与下,从2009年开始,九三学社中央 ...


全国政协委员赖明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委员在建筑院校、原建设部供职多年,在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做过系统研究,在他的参与下,从2009年开始,九三学社中央连续4年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行了一系列主题调研,并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

  两会期间,记者就如何建设“人的城镇化”对赖明进行了专访。

  赖明表示,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必须依靠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已步入稳定提质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突破就城镇论城镇、就农村论农村的“二元”惯性思维,必须着力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共享资源;统筹城乡公共管理与服务体系,逐步破除阻碍城乡人口流动的制约因素,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镇,为此,赖明建议:

  一是以科学规划为统筹,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构建统筹的城乡规划体系,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和国土整治工作,以土地集约利用为理念,加强规划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覆盖全域、城乡一体、多规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特别注重强化空间规划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农村公共服务。

  二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既要从国家层面深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体制的改革,又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的倾斜力度。

  三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进城农民的市民化待遇,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依靠中央下决心统筹推进。建议规定除特大城市和个别大城市外,应逐步放宽进城落户条件,凡进入城镇的农民,只要有正当职业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一定年限,有符合标准的住房(含租房),应登记为城镇居民并享受同等待遇。

  针对进城农民市民化面临的住房和土地退出的问题,赖明建议,继续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农村土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并逐步统一城乡住房制度,使进城农民在资源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流转承包和出售农村房屋获得在城镇安家落户的原始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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