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绿色建筑工作
今年以来,河北省在推进绿色建筑的工作中,坚持打基础、出实招、抓典型,迈出一行行实实在在的脚印。 一是制定《方案》积极推进。为了推动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请条件及程序、监督检查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省建筑节能办负责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该《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正式“起航”。在此之前,该省已成立“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共分7个专业组。 二是下发《意见》科学指导。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通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促进全省绿色建筑及城乡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全省设市城市(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市)都要建设1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单体建筑至少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要求。到2013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个、县级市力争建设22个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开展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活动,将对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据悉,这一活动在全国也具有“先例”的意义。《意见》明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的工作原则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示范引路、总结推广。选择设区市和条件较好的县级市率先开展,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评价标识等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工作内容有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管理六个方面。在管理方面,尽量采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服务与管理系统,提供安全、舒适、高效、便利、节能的居住环境,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减少能源的浪费。 三是颁布《导则》技术支撑。在《关于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的同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河北省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该《导则》分总则、术语、规划、建筑设计、绿色施工与验收、运营管理六个部分。《导则》指出,绿色建筑小区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以现代技术为手段,设计、组织住宅内外空间的资源和能源,尽可能地达到小区内部、小区内外之间的平衡和循环使用,最高效、最少量地使用资源、能源,减少对环境的冲击,营造自然、和谐、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六个部分的内容,将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起到导航引路的作用。 四是评选“十佳”典型示范。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评选工作,邯郸市春风小区等被评为“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自2010年以来,该省为此相继下发了《评选通知》、《评选方案》、《评定标准》等,有关专家分组赴现场实地察看。经专家提出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之后,分别在河北日报、河北建设网等进行了公示。被评上的“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2010年度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称号。“十佳建筑节能示范小区”评选,按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政策、建筑规模、工程建设规划、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应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及绿色照明节能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等内容进行评定,其中“绿色建筑”的成分很重。 |